根据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为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云浮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根据新政策,单个缴存职工在云浮市辖区内购买首套、第二套自有产权住房或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0万元。
而两个以上缴存职工在云浮市辖区内共同购买同一套自有产权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将按缴存职工及配偶双方、或产权共有人应得的贷款限额合计,首套、第二套自有产权住房或首次、第二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
这一调整将于2024年9月5日起实施,未涉及的事项将按原政策执行。已在云浮市购房且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信息平台网签购房买卖合同的,将按原政策执行。
以上是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新政策旨在更好地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市民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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